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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评论文章】不造谣,不传谣,做个网上文明者

不造谣,不传谣,做个网上文明者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正悄然地改变着人类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现在人手一个手机,在iphone、Android等智能手机大行其道的今天,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今天,社会进入“人人都是发言人”的自媒体时代。

诚然,网络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但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对人们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蒙蔽了很多人的双眼,让很多人失去理智,频频出现假信息的“一窝蜂”事件,扰乱社会正常的秩序,也影响了网络的和谐、健康环境。当前互联网上传播制造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类似“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不法分子或借社会敏感热点问题炮制社会谣言,挑起事端,扰乱公众视线,蛊惑人心,或直接诋毁攻击企业、公民,不仅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还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深受其害。

作为社会公民,我们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一个网民,我们不仅仅要在现实社会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更是要在互联网这样的虚拟空间,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谣言止于智者。杜绝网络谣言的滋生,需要每一位网民的共同努力。任何捕风捉影,蓄意歪曲事实,造谣惑众的谣言,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和不能容忍的。对于道听途说未经确认的信息,坚决不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同时,要理性甄别信息真伪,勇于戳穿谣言、制止谣言,避免受到网络谣言的蛊惑。谣言止于公开。对于网络谣言,政府部门要及时在网上发布权威信息,揭露事实真相,使广大网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

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其中对诽谤罪构成要件中的“情节严重”标准,从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诽谤行为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方面加以具体化,让公安部门对网络造谣的打击有法可依。希望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网民,我们要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网络正能量,杜绝网络歪风邪气,让我们的国家、公民都能有一个良好、健康的信息环境。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定能打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也定能维护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弘扬网络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