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31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主任、河南省文化厅原巡视员崔为工带领专家组到信阳市和漯河市对国家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进行调研验收。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时明德作为专家组重要成员全程参与调研和验收。
2014年,信阳市平桥区《关爱留守儿童:农村公共图书馆一体化建设》项目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经过两年时间的积极推进,平桥区创建规划得到全面落实,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区、功能完善、资源共享、普遍均等的区-乡-村三级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国家示范项目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29日,专家组先后参观了信阳市平桥区图书馆、平桥办事处向阳路社区与平电社区图书馆、五里店办事处郝堂村图书馆、明港镇图书馆、新集村图书馆等10个图书馆。
30日专家组前往漯河市,调研漯河市示范项目“幸福漯河健康舞”工作情况,调研工作分为会议座谈和实地考察两部分。漯河市副市长栗社臣致欢迎词。
在听取情况汇报和实地考察后,崔为工对信阳市和漯河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这两个示范区创建工作已经成功打造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公共文化项目品牌,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学习。
针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崔为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多方统筹,齐抓共管;要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为群众开展活动提供便利;要加大基层队伍培养力度,力争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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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按照文化部要求,由省级政府主导开展的县级区域性公共文化服务创建工作。其基本要求是: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原则,在全省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取得创建资格的示范区(项目),在经过为期2年的创建工作后,通过验收的申报单位由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命名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并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和奖励。
2013年,文化部财政部命名郑州市为第一批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邓州市“文化茶馆”、周口市“一元剧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2014年,洛阳市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信阳市平桥区“农村公共图书馆一体化建设”、漯河市“幸福漯河健康舞”等项目成功申报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这次专家组调研验收的就是2014年河南省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整合、集成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好地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