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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体系”第四次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6-06-04 10:12:14 点击:

6月2日上午,“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体系”第四次研讨会在我校教育科学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河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康洁,河南省文化厅正厅级巡视员、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崔为工,公共文化处处长崔玉山、调研员张德祥、副主任科员霍松园,河南省社科院研究员、文学所所长卫绍生,《中国文化报》河南记者站站长陈关超,郑州市、洛阳市、信阳市、新郑市、淮阳县、中牟县等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我校党委书记时明德,副校长宋文献出席会议。科研处、图书馆、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主要负责人及中心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河南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崔玉山主持。

校党委书记时明德致辞,表示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本次会议是对研究中心的极大鼓舞和大力支持。他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历史沿革、科研、师资等情况以及发展愿景,并详细介绍了中心成立以来开展的大规模基层公共文化调研活动、草拟的“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体系”情况,以及中心将开展编制2016年度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蓝皮书、开展文广新局干部培训、调研群众文化需求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心成员、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华伟,从指导思想、考评原则、考评对象、组织架构、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考核应用等方面向来宾详细汇报了“河南省市、县(区)级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中心成员邹慧君老师,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目的、设计特点就“河南省市级公共文化考评指标”向来宾作了说明。中心成员肖静老师,则从考评指标体系的来源、构成及特色,向来宾汇报了“河南省县(区)级公共文化考评体系指标”。

与会领导和专家首先对“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体系(讨论稿)”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对草稿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崔为工主任委员详细分析了草稿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诸多建议,如考评原则要强调第三方的重要作用,应将其提到考评组的首位;要厘清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具体内涵;指标的排列次序要有一定原则;要多设置一些加分项目,以便拉开考核档次;可增加儿童图书馆指标等。

“考核体系的总体感觉是广覆盖、突重点、张特色、重操作”,卫绍生所长说。他建议,在考评方法上,为了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考评应该完全交由第三方实施;考评原则上,指标设置可根据实际操作需要作适当调整;指导思想上,要加上“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原则;考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要覆盖至乡镇和村级基层公共文化单位;考评时间可压缩至2个月之内。另外,卫绍生所长还建议,考评指标要尽量减少定性指标,多增加定量指标,并且一定要突出河南特色。

郑州市文广新局原副局长吴玉琦建议考评对象要重新界定,应该包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及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在考核内容上,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制定不同的考评指标;考核方法可进一步精炼和减少;对考核结果的应用,要与政府的政绩、财政投入、文化主管部门及文化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等挂钩,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以评促建的作用。

与会的其他领导和专家,就草稿中的指标权重、社会宣传、群众满意度、暗访考核、考核周期、创新加分等方面,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

康洁厅长作总结讲话,表示这次研讨会虽然时间短,但很有成效。康厅长对时书记及中心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赞扬,同时指出,草稿一定要做好定位、定向、定标、定量问题,还要多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使其能整体提升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促进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的发展。康厅长强调,中心要充分吸纳与会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及建议,尽快对草稿进行修改完善。

校党委书记时明德表示,中心一定会按照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考评体系”和“考核办法”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使其既具科学性与合理性,又有简便易行的可操作性。

会后,与会领导、专家们参观了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文/宋梁逸、李恩惠、王东峰 图/杨超)

河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康洁讲话

校党委书记时明德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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