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文旅产业[2020]10号),经各地遴选推荐、实地考评、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研究决定,拟命名中牟县等12个县(市、区)为首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0371—65509435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2日
附件:首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评选结果
1.中牟县
2.新密市
3.开封市鼓楼区
4.洛阳市老城区
5.栾川县
6.林州市
7.浚县
8.辉县市
9.内乡县
10.光山县
11.周口市淮阳区
12.驻马店市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