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工作,文化和旅游部组织起草了《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事业发展处(邮编:10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gssyc@mc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1.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