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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人事处  日期:2018-07-20 17:21:28 人气: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专任教师48人。

2.思想政治辅导员25人(根据现有辅导员结构比例和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男17人,女8人)。

3.河南省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1人。

4.意大利研究中心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5.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者,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者,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满足相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n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1日—7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信息一律不予接受。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183.170.0.11/fdy/。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真实填写相关内容,接受资格审查。招聘人数只有1人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以进入笔试阶段。笔试人员名单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nu.edu.cn/)上公布。笔试人员在参加笔试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确认,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学校组织部签章)、学生干部经历(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签章)、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会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教学单位等部门构成,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男女分别排序。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者,考试内容增加辅导员工作方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演讲加专家提问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情况、 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少于2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面试未到场者,面试成绩为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因人员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一)用人方式

用人方式为编制外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委托洛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二)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执行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工资、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三)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四)技术职务

聘用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定,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后,学校根据校内岗位状况和评审意见予以聘任。

(五)行政职务

聘用期间学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需要任用。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报学校公布的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同时,学校将把资格审查和严肃招聘纪律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主页和人事处主页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关注不及时,影响应聘,责任自负。

其他事宜,可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379-68618091 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

0379-68618061 68618060 招聘专任教师、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意大利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0379-68618034 纪委办公室

0379-68618037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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