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商学院在A5-516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会,本次会议由商学院副院长张舜主持,党委书记陈立栋、院长张成玉、党委副书记张瑞萍、副院长余江波以及商学院全体教师参会学习。此次学习会旨在加深教师对学位法的理解,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会上,张舜带领全体教师从“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对新《学位法》作出的重大创新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领会。张舜提出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质量,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教研室组织教师通过案例学习、对比解读政策等多种形式,学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一步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保障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深刻意识到制定实施学位法对于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质量,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改革号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