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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社语〔2022〕2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本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将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

二、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2日—18日。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内容: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洛师广电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二级教学单位通过教学楼电子滚动屏、推普周活动海报及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活动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相关单位

(二)举办语言文字工作成果展

内容:在校图书馆一楼举办“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实践活动成果展;通过“美在河洛”微信公众号进行经典诵读作品和诗词讲解作品展播。

责任单位:校语委办、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图书馆

(三)举行语言文字讲座交流活动

内容:开展推广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公益讲座;举办对口甘肃省秦安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汇报会。

责任单位: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四)开展推普周特色活动

内容:各学院结合学院优势或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其他推普活动。

责任单位:校语委办、各二级教学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科学组织本届推普周活动,确保活动效果。

(二)各学院指定专人将推普周活动开展过程的照片、视频和总结材料于9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语言文字科(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8618641,邮箱1206537338@qq.com)。

洛阳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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