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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稿约简则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是洛阳师范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月刊,逢1、3、4、6、7、9、10、12期为社会科学内容,2、5、8、11期为自然科学内容,每月25日正式出版。刊物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学术开放,立足本校、面向全国,校内外来稿均受欢迎,为繁荣学术研究、加强对外交流、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扩大学术影响服务。

一、来稿要求:符合本刊性质,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观点有新见、学理探讨有深度、研究资料有新证,充分体现学术研究成果性质的论文;特别欢迎抓住当前学术界热点、亮点、难点、焦点问题撰写的论文;思想前瞻、学术前沿、理论鲜活、实践创新是本刊的采稿原则,提倡简明扼要的文风,也欢迎论题重大、学养深厚、言之有物的长篇论文。

二、本刊执行高校学报编排规范,稿件范式为:(1)标题(副标题);(2)作者署名;(3)作者单位(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4)摘要(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5)关键词(一般每篇可选3~8个);(6)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后2项可留空);(7)正文;(8)参考文献;(9)篇名、作者工作单位、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应译英文,作者姓名可用汉语拼音。

三、作者简介含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硕士及硕士以上),如系专家,另加学术方向、社会职务及重要社会荣誉,作者简介在篇首页脚注。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标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排在作者简介之前、收稿日期之后。

征引文献应准确校对原著,谢绝二次文献转引,规范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本刊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注释”仅是作者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必要的补充说明,排在当页地脚,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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