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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7-18 15:56:32 人气: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4215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

1.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2.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上报2

二、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要确保广大教师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pdf扫描件)。以教学单位名义报送,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名,兼职教师通过专业归属学院推荐。不接受未经教学单位审核的个人申报材料。

2.《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Excel电子版;

3.二级单位党委出具的推荐人选党风廉政情况证明材料1份。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公章pdf扫描件

4.业绩等材料(PDF电子版,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材料(首页及检索);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5.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72316:00前将材料发送至shixuhui@lynu.edu.cn邮箱。

联系人:师许辉

联系电话:68618062

                                          人事处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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