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3〕631号)及《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洛师政发〔2023〕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规范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工作,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助课助教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助课助教实施对象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来校工作且报到的新入职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助课工作任务
(一)教学单位
1.安排新入职教师承担一门本科课程的助课任务,课程原则上应为拟讲授的课程。
2.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所助课程的主讲教师,通过传帮带方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提升其教学实践能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做好试讲、试教环节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1)在试讲前三天,将试讲基本情况表(附件2)上报教师发展中心,届时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抽查,要求基层教学组织参加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3且最少不低于4人。
(2)在试教前三天,将试教基本情况表(附件3)上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试教过程中至少组织一次单位同行督导听课、评教及指导,试教结束组织学生进行评教,并做好督导、评教材料的存档工作。届时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对试教环节进行督查。
(二)指导教师
1.言传身教,以身示范,注重师德师风教育引导。
2.指导新入职教师熟悉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掌握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
3.督促并指导新入职教师全程随堂听课、备课、讲课以及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程考核等工作;在新入职教师试教阶段要做到课前检查备课情况、课中做好听课记录、课后进行评议并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4.督促新入职教师提前准备授课考核相关材料并给予指导,材料包括拟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全部教案、教学日历、全部PPT、一节说课PPT(整门课程说课)。
5.指导新入职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教学相关工作。
(三)新入职教师
1.熟悉教材、教学安排、教学大纲等各个教学环节。
2.参与基层教学组织集体备课,并在基层教学组织范围内试讲不少于2次,间隔不少于3天。
3.全程随堂听课,并在试讲合格后随堂试教不少于4学时(1次不超过2学时),间隔不少于3天。
4.协助主讲教师完成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等工作。
5.协助组织课程考核,参与试卷评阅。
6.填写《洛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准入助课助教工作记录本》。
7.完成指导教师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8.认真学习《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做好授课考核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助课工作考核
助课助教完成后,新入职教师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考核表》(附件4)《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记录本》;教学单位统一对助课工作环节进行考核并填写相关意见,考核完成后及时将《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记录本》(一式一份)、《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考核表》(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试讲抽查、试教督查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的助课助教工作,做好组织实施、监管和考核工作;学校文件执行一段时间后,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新入职教师认真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记录本》《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考核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新入职教师助课工作考核资格。
(三)助课助教不合格者,教学单位为其重新安排助课助教工作。
助课助教合格后方可进行授课考核,各单位请于授课考核前完成助课助教工作。授课考核预计将在第16周左右进行,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四)2023年入职的辅导员待确定教学单位后尽快按以上通知实施助课助教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
支晓兰 联系电话:68618593 办公地址:成均楼A227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联系人:
白淑娟 联系电话:68618594 办公地址:成均楼A112
附件:
1.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汇总表
2.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试讲基本情况表
3.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试教基本情况表
4.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工作考核表
5.洛阳师范学院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