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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0-08 16:38:46 人气:

   

一、体检范围

(一)直接认定人员: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注:以上人员须为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

二、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

洛阳市指定体检医院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体检需要预约,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详情见附件1)。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68618593


附件1.科大二附院高教资格认证体检须知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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