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我校拟推荐李柯为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8618034
人事处:68618062
人事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