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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11-04 10:18:38 人气: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精神,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113-5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基层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学习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成立基层推评组。

(二)个人申报(118-1112日)。118日至9申报人填写、打印word版《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准备相关业绩材料。1110日至12持《评审简表》及相关业绩材料到成均学堂参加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集中进行的业绩认定。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请于111017:00前将2篇送审论文复印件(将作者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隐去后每篇论文复印3份,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和论文正文)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副高级职称人员论文外审由基层单位组织,要求1篇外审论文送两位专家鉴定(至少一名专家为校外),外审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三)基层推荐(1115-21日)。基层推荐工作组初步审核申报人资格;组织申报人在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上公开述职并评议;讲课答辩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环节(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讲课答辩由基层单位组织进行,申报正高级职称讲课由基层单位组织进行,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申报正高级职称答辩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组织公开展示材料(不少于3天)、基层职称推荐工作组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序,研究后予以推荐。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

(四)材料报送(1122-23日)。

报送材料有(详见附件):

1.《评审简表》原件2份,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pdf版);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居民身份证。

3.教学技能竞赛等教育教学类奖励证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证书

4.教案;

5.个人业务自传;

6.论文外审相关材料;

7.《洛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讲课答辩评议情况表》;

8.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的著作,承担的教科研项目,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9.《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2份;

10.基层推荐部门《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原件1份,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pdf版);

11.《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原件1份,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pdf版);

12.《洛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人员业绩量化汇总表》原件1份,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pdf版);

13.基层推评组推荐工作总结报告(含排序推荐结果)原件1份,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pdf版);

以上材料请于112317: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第110111213项材料电子版由单位统一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师许辉OA邮箱。

(五)材料展示(1124-26日)。学校组织所有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地点待定),展示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由人事处指派专人负责展示材料的管理。

(六)学校评审(12月)。召开学校教师(实验)系列推荐评审会。

二、申报办法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为便于工作开展,申报人还需按照往年的要求提供材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填写word版,《评审表》须通过职称系统打印,不再单独填写。学校为推荐评审会通过的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再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个人须在学校评委会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学校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职称申报系统录入工作另行通知。

申报人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应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查看)和《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教师(实验)系列自主评审工作案》、《洛阳师范学院关于职称评审的补充规定》(OA公共文件柜下载)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资格及业绩条件审核

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负责审核,人事处复核。

申报人员的业绩条件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负责审核。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

转岗后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评审表》打印问题。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评审表》均须从职称系统中打印,不得另外填写纸质版。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三)教师资格证问题。凡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职称人员,均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职称。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基层推评组,指定工作秘书,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规范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严格对照河南省申报评审条件及工作要求,严肃对待职称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对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进行诚信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三)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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