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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日期:2017-05-16 16:53:08 人气: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评学、评教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5月2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领导、同行评教工作

第一阶段:评教测试

由各教学单位对评教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测试确认。各教学单位安排各专业1—3名学生,登陆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试评,凡测试成功的评教信息视为有效信息。测试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要求下午16点之前完成,测试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第二阶段:学生及领导、同行评教

学生可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自由选择评教时间和地点登陆评教系统。若不参加课堂教学评估,将无法在网上选课和查阅本人的考试成绩。

学生评教程序:登陆校园网→学生入口→新教务系统1或新教务系统2→输入学号、密码→网上评教→提交教学评价表→打分、提交信息。

评教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2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各教学单位自己组织领导、同行评教,可与学生评教时间同步进行。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阶段

综合评教成绩,即:综合评教成绩=学生评教成绩×60%+领导、同行评教成绩×40%。依据院政教【2010】90号文件要求,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教学单位评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5%。

二、教师评学

教师评学内容:见《洛阳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调查表》

教师评学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28日

教师评学形式与要求:先由任课教师在了解学生阶段性学习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洛阳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调查表》(附件1)的评价内容,进行认真总结,以教学班级为单位认真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调查表》,填表结束后将表交回各教学单位办公室,由教学秘书统计汇总并签字存档。担任不同课程教学的教师须按所授课程门数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应的组织安排工作,注意引导学生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自己所学课程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将课堂教学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召开教师评学会议,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四、报送材料

1.2016-2017-2评学评教工作总结表(附件2);

2.2016-2017-2教师评学结果汇总表(附件3);

3.2016-2017-2课堂教学综合评教成绩表(附件4)。

以上材料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1日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地点:成均楼C216;联系人:孙老师、翟老师;联系电话:68618072;邮箱:375564861@qq.com)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调查表

2.2016-2017-2评学评教工作总结表

3.2016-2017-2教师评学结果汇总表

4.2016-2017-2课堂教学综合评教成绩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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