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教职工医疗保险的新参、转移、接续、中断等相应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申报与办理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与办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工伤保险办理、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报批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失业保险的申报与办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的新参、转移、接续、中断等相应手续办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相应费用的稽核与报批工作;
八、负责异地安置人员社保手续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相关社保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和劳动保障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