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办理学校合同制职工、编制外用工的养老保险业务。
二、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编制外用工的失业保险业务。
三、负责审核办理编制外用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经济补偿金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审核办理学校合同制职工、编制外用工领取退休金的申报手续。
五、负责编外用工、聘用人员的档案收发、整理工作。
六、负责合同制职工、编制外用工医疗台帐的建立。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