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范围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入本市统筹范围内之间的业务。
2.所需资料
〔1〕《洛阳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加盖公章);
〔2〕参保人员与转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人事档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就业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
〔3〕当月应发工资(或事先约定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程序
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受理、审核报送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转移条件的及时办理;经办人员应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转入单位为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当月工资表的复印件。
〔2〕转入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另需提供增人卡、工资卡和个人档案。
〔3〕申请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可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领取,也可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http://haly.si.gov.cn)网站上下载、打印。
〔4〕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劳资人员到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5〕在市本级参保,单位所在地在涧西区的参保单位可就近到牡丹城一楼中信银行社会保险委托经办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