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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09月14日 阅读: 来源:admin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8〕750号)文件精神(附件 1 ),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及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等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措施,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二、检查方案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15日-9月22日

1.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 2),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

3.请各学院于9月22日前将自查整改总结材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 3)和《学院科研实验室情况登记表》(附件4)的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公章)各一份报送国资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国资处综合科周辉、张琰琰OA邮箱,联系电话:0379-68618151。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8年9月24日

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9月24日,重点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三)教育厅督查

在学校检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委托河南省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组织专家或联合教育部科技司检查组随机抽取部分高校,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高校科研实验室进行督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科研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安全工作,厘清职责,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科研实验室由专人抓好落实,按时、按要求做好科研实验室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师生顺利开展科学实验。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4.《学院科研实验室情况登记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