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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考试拟录取结果公示

    2018年09月13日 09:56   来源:   浏览次数:


    经我校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研究,依据我校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以及定向就业意向书中的相关条款,我校按照文化分+面试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面试分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共拟录取考生370人(名单附后)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9日—25日。 洛阳市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各县教育局的通知,于4月20日与所报志愿设岗县签订《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渑池县拟录取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于4月24日前到渑池县教体局人事股签订《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联系电话0398-481969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填写《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证明书》,否则不能参加2017年高考考试。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379-68618104(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各设岗县录取分数线

    设岗县

    河南省免费师范生计划

    录取最低分

    备注

    洛阳市免费师范生计划

    录取最低分

    备注

    渑池县

    20

    334.7

    孟津县

    30

    305

    同分数考生语文69分录取

    19

    289.7

    新安县

    29

    332.7

    20

    320.7

    同分数考生语文成绩77分录取

    栾川县

    9

    335

    4

    332.7

    嵩 县

    28

    321.3

    14

    313.3

    同分数考生语文成绩62分录取

    汝阳县

    40

    321.7

    38

    298.7

    宜阳县

    20

    326

    10

    316

    洛宁县

    4

    334.3

    1

    333.3

    伊川县

    28

    311

    8

    305

    偃师市

    12

    317.7

    6

    305.7

    同分数考生语文成绩78分录取

    伊滨区

    30

    326.7

    合计

    220

    150

    说明:1.按照我校2017年高职单招章程中录取原则的规定,总分相同时语文成绩高者在前。

    2.河南省免费师范生和洛阳市免费师范生录取性质及相关待遇完全相同,区别仅为河南省免费师范生由河南省财政资助,洛阳市免费师范生由洛阳市财政资助。

    渑池县拟录取.xls

    孟津县拟录取.xls

    新安县拟录取.xls

    栾川县拟录取.xls

    嵩县拟录取.xls

    汝阳县拟录取.xls

    宜阳县拟录取.xls

    洛宁县拟录取.xls

    伊川县拟录取.xls

    偃师市拟录取.xls

    伊滨区拟录取.xls

    洛阳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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