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论
(一)基本概念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专门性教育评估认证机构依照认证标准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过程,旨在证明当前和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专业能否达到既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核心是证明接受认证专业所培养的师范生在毕业时知识能力素质能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目的是推动师范类专业注重内涵建设,聚焦师范生能力培养,改革培养体制机制,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三)认证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
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四)重点考查
1.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
重点考查师范生在毕业时知识能力素质发展是否满足国家“出口”质量要求,是否达到专业所制定的培养目标,同时通过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调查,综合评判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情况。
2.专业定位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办学定位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否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毕业生能否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3.教师及教学资源的支撑度
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师资队伍配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资源配置及教学活动安排是否聚焦师范生成长成才需求展开,能否有效支撑师范生能力素质养成。
4.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是否建立“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是否形成基于产出的内外评价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是否注重质量文化建设并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5.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是否从学生学习体验和学习收获出发,对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用于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持续改进。
(五)基本特征
1. 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相结合。
2. 统一体系与特色发展相结合。
3. 内部保障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4. 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
5. 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
(六)认证体系
师范类专业认证构建横向覆盖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本(专)科五类专业,纵向三级递进的分级分类认证标准体系,其中: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七)指标体系
共有 8 个一级指标,38 个二级指标。其中 8 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培养
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
(八)认证“主线”和“底线”
认证标准要求专业根据外部需求制定培养目标,为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而制定相应的毕业要求,设计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合理配置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并要求专业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保证专业不断改进教学环节,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之间“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互动关系是认证标准的逻辑“主线”,该“主线”的核心是“毕业要求”。
专业认证的“底线”要求,即认证专业达到合格要求的必然条件是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通过评价能证明达成情况,并建立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的机制。
二、师范类专业认证任务和流程
(一)主要任务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三大任务是“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
1.以评促建:旨在通过“兜底”监测,督促高校加大师范类专业建设投入,保证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2.以评促改:旨在通过“合格”认证,推动高校深化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尤其是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3.以评促强:旨在通过“卓越”认证,引导师范类专业做精做强,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卓越标准要求,形成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二)认证程序
第二级认证采取专家进校现场考查方式,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周期性认证,认证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专业自评、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结论审议、结论审定、整改提高等 7 个阶段。
1.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2.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3.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4.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5.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6.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7.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和持续改进证据清单,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中期审核。审核结论为“继续保持有效期”的专业可继续保持原认证有效期;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中移除。
(三)认证状态保持监控
1.提交整改方案。专业在认证结论公布后 1 年内,按要求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对认证报告的主要问题、改进目标、措施以及计划。
2.开展整改工作。专业对认证报告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重点研究专业在面向产出评价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特别是建立完善产出评价的运行机制和分类评价方法,明确质量监控主体责任,面向所有课程开展能力导向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有效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
3.年度报备改进情况。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需每年将本年度修订和完善的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教学材料、评价机制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提交相关认证机构备案。认证机构负责对备案材料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4.中期审核。专业在公布认证结论后3年内,对改进工作进行整理,提交持续改进证据清单。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在线或实地核查,并依据核查结果,形成初步《中期审核报告》。
5.形成中期审核结论。认证机构组织召开中期审核结论审议会议,形成中期审核结论建议,并形成《中期审核报告》,提交结论审定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后报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协调委员会负责处理对结论异议的申诉。中期审核结论为“继续保持有效期”的专业可继续保持原认证有效期;中期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中移除。
三、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一)培养目标
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1.践行师德
1.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学会教学
2.1 [学科素养]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2 [教学能力]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3.学会育人
3.1 [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3.2 [综合育人]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4.学会发展
4.1[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4.2 [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2. [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4.[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5. [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1. [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2.[基地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
3.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 [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
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5. [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1.[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 6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人。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2.[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3. [实践经历]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4.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1.[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2.[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有中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不少于30册。建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6名实习生不少于1套。
(七)质量保障
1.[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2. [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3.[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4. [持续改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1.[生源质量]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2.[学生需求]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3. [成长指导]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
4.[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5.[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7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6.[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