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1969—)河南信阳人,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宋史研究。1991-1994年郑州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10-2013年河南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获得洛阳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主讲课程:
《中国古代史》、《中国文化概论》、《服饰与社会变迁》、《论文写作与信息检索》、《河洛文化》等。
论文成果:
1、《赏赐对宋代官员经济生活的影响》,《宋史研究论丛》2017年上半年刊。
2、《“大辟献书之路,明张立赏之科”——宋朝对进献图籍的奖励政策》,《图书馆杂志》2016(7)。
3、《宋朝对孝行的表彰与奖励》,《西夏研究》2016(1)。
4、《北宋的科技奖励》,《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6(1)。
5、《北宋西京洛阳的节庆旅游》,《郑州大学学报》2015(6)。
6、《宋朝身后抚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1)。
7、《宋代告赏立法探析》,《中州学刊》2014(5)。
8、《宋代赐第问题研究》,《西夏研究》2014(4)。
9、《举告奖励:宋朝对职务犯罪的抑制措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4(4)。
10、《宋代赐田研究》,《郑州大学学报》2013(6)。
11、《宋代赏赐制度运行中的利弊博弈》,《河南大学学报》2013(1)。
12、《宋朝朝贡中的额外赏赐》,《南都学坛》2012(6)。
13、《宋代的章服赏赐》,《史学月刊》2012(5)。
14、《20世纪90年代以来宋代婚俗研究综述》,《民俗研究》2005(1)。
15、《中国古代官方的实科教育》,《史学月刊》2004(8)。
16、《中国古代科技专门教育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4(2)。
17、《论宋元科技专科学校》,《东南亚纵横》2003(11)。
18、《论隋唐实科教育》,《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3)。
19、《重新审视北宋漕运的历史价值》,《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1)。
科研(教学)项目:
1、201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朝物质赏赐研究》16FZS013。
2、2014-2016,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洛阳古都文化旅游大品牌战略研究》142400410754。
3、2013-2015,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研一体化”卓越历史教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13—JSJYZD-039。
4、2015-,国家社科培育基金项目,《宋朝赏赐制度研究》2014-PYJJ-010。
5、2008-2009,河南省社科联调研项目,《陕北汉画像石研究》SKL-2008-517。
6、2007-2008,河南省社科联调研项目,《宋代南方婚俗非礼性因素探析》SKL-2007-341。
7、2006-2007,河南省社科联调研项目,《北宋汴渠水利工程考》SKL-2006-341。
获奖情况:
1、2016年9月获洛阳市“优秀教师”
2、2014年9月获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
3、2010年9月获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
4、2010年5月获洛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工作者”
5、2009年4月,河南省教育厅项目《“七一一”模式——旅游人才培养的理论获“教学成果二等奖”。
6、2009年9月获洛阳师范学院“管理优秀奖一等奖”。
7、2008年5月获洛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工作者”。
8、2007年9月获洛阳师范学院“教学优秀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