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外出报备
时间:2014-02-22

 

各党总支,各部门: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加强和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厅文〔2013〕3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指离开洛阳市,下同)请假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备要求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参加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重要会议活动除外)、出访、外出休假或学习,需提前3天向省教育厅报告,同时抄报洛阳市委值班室。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具体报备工作分别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外出1天以上,需相互沟通告知,并对工作做出安排。同时,告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要及时协调安排好校领导各项公务活动,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原则上不同时外出(参加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

(四)副校级领导外出1天以上,须向党委书记、校长请假,并对工作做出安排,同时告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

二、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备要求

(一)处级领导干部请假实行分类审批制。各党总支书记、党群部门正职外出须向学校党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请假;各院(系、部)院长(主任)、各行政、教辅部门正职外出须向学校校长、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请假;各单位副职外出须向本单位正职请假,机关职能部门副职外出须同时向分管校领导请假。

(二)处级领导干部外出1天以上(不含1天,含法定节假日),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以下简称“报备表”,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表格下载”栏、院长办公室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按分类审批规定经领导同意后,提前3天通过OA系统将报备表报党委办公室机要科、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三)院(系、部)党政正职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外出1天以上,需相互沟通告知,并对工作做出安排。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报备手续的,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报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有关规定及要求

(一)领导干部外出期间,须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相关工作,明确代岗责任人,保持通讯畅通。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岗,须按请假报备要求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报备。

(三)领导干部寒暑假期间外出,应按学校有关假期工作安排执行。

(四)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将加强对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凡与本通知不符者,按本通知精神执行。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