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诚信校园行”辩论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4-02-23

 

各教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举行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第二届辩论大赛的通知》(教资助[2013]80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诚实守信观念,形成诚信为荣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经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辩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院(系)精心准备,扩大宣传,认真落实。

一、活动目的

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个人征信知识,倡导诚信精神,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广大贷款学生诚信意识,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举办单位

主办: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承办:学生资助关系中心、生命科学系

三、活动时间及任务安排

活动时间:2014年2月17日-4月7日

活动安排:本次活动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生命科学系具体组织实施。宣传部协助开展宣传组织工作,团委负责选手的辅导培训、评委安排及评分工作。活动共分宣传发动、院(系)内预赛、校内决赛和评优表彰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7日至2月22日)

各教学院(系)要采取墙报、板报、广播、飞信、微信、校园网络、主题班会等灵活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制订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本本单位学生尤其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积极参与,在院系内以班级为单位选拔出参赛队伍,将诚信宣传、诚信教育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院(系)内预赛阶段(2月23日至3月9日)

各教学院(系)组织广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队进行院(系)内辩论比赛,活动结束后推选出4-5名优秀选手组队参加校内决赛。

第三阶段:校内决赛和评优表彰阶段(3月10日至4月7日)

以教学院(系)为单位进行校内比赛,采取淘汰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由生命科学系负责安排比赛场地,并组建评委专家组。评委现场打分,评出每场比赛的最佳选手。决赛阶段评出各项团体和个人奖项,并进行现场颁奖。学校将择优推荐4-10名选手组队参加省级大赛。组织单位将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组织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到比赛现场观看比赛(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各教学院(系)要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积极参与,利用网络、书籍等收集诚信典型事例及相关资料,认真做好院(系)内预赛活动。具体要求:

(一)参赛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与。

(二)大赛辩题:共16个辩题,赛前将抽签决定各教学院(系)参赛队的辩题、立场(正反方)和比赛顺序。详见下表:

序号

正 方

反 方

1

诚信主要由社会因素决定

诚信主要由个人因素决定

2

个人诚信了,社会也就诚信了

社会诚信了,个人也就诚信了

3

诚信主要靠他律

诚信主要靠自律

4

解决诚信问题的根本手段靠制度

解决诚信问题的根本手段靠道德

5

诚信做人不会吃亏

诚信做人会吃亏

6

生活需要善意的谎言

生活不需要善意的谎言

7

对失信的人不必以诚相见

对失信的人应该以诚相见

8

高校人才培养品德是第一位的

高校人才培养知识是第一位的

9

诚信重于知识

知识重于诚信

1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家庭经济状况为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在校综合表现为主

11

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应当公示

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不应当公示

12

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推行校园地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推行生源地贷款

13

助学贷款,诚信为先

助学贷款,制度为先

14

助学贷款违约行为不可原谅

助学贷款违约行为可以原谅

15

受资助的学生应该参加公益活动

受资助的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活动

16

当今时代,应当干一行爱一行

当今时代,应当爱一行干一行

(三)材料报送: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至生命科学系

1、校内比赛参赛选手登记表(在3月10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两种形式报送)。

2、院(系)比赛实施方案、宣传材料、选手参与情况报告、大赛总结材料、记录本院(系)活动组织过程材料(含文字、图片和影像材料)等,须于3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稿两种形式报送。材料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刘毅佳;联系电话:13803889945,65591516;

电子邮箱:1271882081@qq.com

五、奖项设置

(一) 团体奖:分别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 个人奖:1.一、二、三等奖团队每名队员颁发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2.另设最佳辩手奖若干名,决赛比赛每场选出1名最佳辩手,颁发证书;3.优秀组织奖:对活动组织好的院(系)设立优秀组织奖;4.优秀指导教师奖:评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