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我院河洛文化教研室主任李航老师受邀在洛阳市图书馆第一报告厅做“唐代经济制度:从租庸调到两税法”讲座,报告厅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李老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积累,为大家生动地讲述了唐代经济制度的变化。他讲到,在安史之乱前,唐朝主要采用基于均田制的租庸调制,按照人口和土地来收税。但是,随着战乱的发生,均田制被破坏,农民手中的土地减少,赋税负担加重,导致大量农民逃亡,租庸调制名存实亡。而在安史之乱后,唐朝的经济制度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和调整。唐朝采取了由宰相杨炎主持推行的赋税制度——两税法。按照中央规定的定额征税,以土地财产的多少为征税标准,用货币租税代替实物租税。
谈到这一转变带来的意义,李老师总结到,唐代经济制度这一变化过程深刻反映了土地制度、社会结构及财政需求的演变。其本质在于唐代经济从“土地国有、均田授田”向“土地私有、资产征税”的转型。这一转型不仅反映了唐代经济结构的变化,还对当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深远的影响。
此次讲座阐释了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经济制度、土地制度的变迁及其背后的原因和现象,使大家对唐代经济制度的变化有了更深的理解认识。并助推了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探讨。

审核/李玉冰 朱丹 刘广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