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院长郭红娟解读《条例》《准则》
时间:2015-12-18

 

12月17日下午,历史文化学院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开展理论宣讲活动,郭红娟院长为全体教师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为了贯彻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意见》。我院积极开展宣讲活动,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按照教学院系院长要重点抓师德师风和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要求,郭红娟院长为全体教师解读了中共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她说《条例》和《准则》较现行的有很大的变化,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史上最严的党纪”。《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修订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内容细化,操作性强。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尤其是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修订后的《条例》修订删除了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新《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郭院长还结合违反党纪的大量事例强调了学习、遵守党纪党规对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高等学校处在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作为历史学、文化产业专业教师,要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严守课堂纪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引导、感染学生。

实习通讯员:程 坤

通 讯 员:李韶洁

摄 影:王子姣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