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扛稳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强化底线思维,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推动广大师生争做遵规守纪的引领者、示范者。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移风易俗,倡树清廉节俭文明祭祀新风尚,让清明节更“清明”。
二、严明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规矩意识,绷紧纪律之弦,带头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始终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名义搞公款旅游或接受学生家长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等地游玩;严禁使用公款互相宴请或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严禁借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物;严禁在祭祀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精准监督执纪。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严防严治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对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鲜明信号,以严格监督执纪的实际行动彰显“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校风学风持续向善向好。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