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中层领导班子换届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关口,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现就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要求上来,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全体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确保换届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党纪法规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见附件)。严禁打招呼、拉关系等拉票贿选行为,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严禁“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突击花钱,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或搞其他变相的迎送活动,不得借工作调动之机侵占公共财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师生民主监督作用。坚持从严审核、从严把关,严防在领导班子换届中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
举报电话:0379-68618034
举报邮箱:jlgc@lynu.edu.cn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