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细落实,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一)各单位自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织书记(部门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情况、推进“清廉洛师”创建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特色、梳理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2023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表》(见附件),自查表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至6月,表中所填写内容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二)实地督查
学校纪委将结合日常监督、调研、专项督查等工作,深入各单位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责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认真填写自查表,并于6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孙欢欢OA邮箱,纸质版经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成均楼A405室(联系人:娄颖颖 68618038)。
(二)梳理问题,扎实整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统筹安排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推进交流,互学互促。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品牌,及时宣传报道,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附件:2023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表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