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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财政规划项目和中央财政项目拟立项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年11月12日 阅读: 来源:admin

     

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豫财预〔2018〕19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2020年省财政规划项目和中央财政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建设速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对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2020年省财政规划项目和中央财政项目(见附件1)进行拟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项目建设工作实行项目“三级审核”制,申报部门审核、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立项工作首先由申报部门根据项目内容进行调研,对项目预算及设备进行论证,论证后制定立项申请报告(见附件2);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洛阳师范学院集中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并办理立项手续。

二、具体要求

现要求各项目申报部门对拟立项项目预算及设备参数进行深化论证,并制定立项申请报告。

1.项目预算及设备论证

1.1项目申报部门要成立主管领导负责的项目论证小组,对项目预算及设备进行论证。

1.2对所购设备至少要调研3家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仪器设备参数、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要求等,确保项目参数无限制性、排他性。对采购清单中设备预算进行充分调研,确保项目预算合理。

1.3技术参数简单明确、无歧义,不能出现大段文字描述或一系列参数堆积,量化参数应给出范围。

1.4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除单一来源设备和进口设备外,其余设备原则上取消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函。招标时,一般不要求提供样品及产品演示。

1.5公开招标项目,单件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星号项不超过3项。

1.6进口产品需提供5名及以上单数专家论证意见(技术4名、法律1名)。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提供3名及以上单数专家(技术)论证意见;进口产品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同时提供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1.7除单一采购项目设备外,其他项目每个设备参数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品牌满足要求。

1.8公开招标项目需标注至少一件核心设备,招标时,该件核心设备必须有3家及以上品牌投标。

2.立项申请报告

立项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调研情况、论证情况、项目实施的地点及基础条件、预算科目及预算金额、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进口产品或单一采购项目情况、项目预算清单及参数等。

三、项目立项工作培训会

为了做好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2020年省财政规划项目和中央财政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建设速度,特组织一次项目立项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2点30分

地点:生物楼四楼406

参加人员:文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欢迎参加。

四、拟立项项目工作具体安排

1.电子文档于2020年1月6日前发送邮箱:gzc@lynu.edu.cn。电子文档报送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核。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审核后并提出修改意见,申报部门按修改意见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修订。

3.“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拟立项项目一览表”中的项目为2020年拟立项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清单最终以河南省财政厅批复为准。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2020年立项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材料报送再另行通知具体报送时间。

4.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地址:成均楼A114

联系人:杜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8618152

附件.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