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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2年实验室(实训室)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年07月03日 阅读: 来源:admin

     

校属各部门

实验室(实训室)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的基本保障。为了使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及设备采购更具科学性、合理性,确保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经费投资效益,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学校建立了项目建设“二级规划”、“三级论证”机制。

项目建设“二级规划”即建立“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和“学校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项目建设“三级论证”制度,即需求性论证、审核性论证和决策性论证。需求性论证即使用部门根据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论证,撰写科学的项目立项论证报告,形成完整的“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报项目管理单位备案。审核性论证即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技术专家组成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备采购计划论证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对“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项目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入选“学校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决策性论证即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原则上从“学校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中产生,通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委审核评定确定项目排序,最后由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策本年度要执行的项目。

根据学校实际和工作计划,每年“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和“学校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进行更新。

为了扎实做好洛阳师范学院2020-2022年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的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建立2020-2022年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

部门应根据实验教学总体规划和近几年实验教学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论证,详细编制各个项目设备购置计划及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2019-2021年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进行更新,建立2020-2022年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按要求填报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论证报告(附件1)。

二、建立2020-2022年学校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由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备采购计划论证领导小组对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项目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入选“学校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

部门介绍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建设情况,介绍每个项目的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及主要建设内容。

三、评审2020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

由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备采购计划论证领导小组对2020年项目进行论证,根据答辩情况对入选2020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0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及排序。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准备汇报材料(PPT格式)进行答辩,包括实验室(实训室)基本情况、建设内容、主要设备及经费投入(对于单台套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还须简要说明其购置理由:该仪器设备对工作任务的必要性、预期效益、使用绩效;技术及设备管理人员落实情况;安装条件落实情况等)。

四、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2020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经学校论证通过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项目资金额度以财政下拨资金为准;资金下达后,及时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每个项目需要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各教学单位务必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申报工作。

(一)项目审核要求

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内容:实验室(实训室)软件、硬件、服务等,不包括办公设备、装修等。

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申报项目纸质文本需要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教学类项目需要教务处领导审核,科研类项目需要科研处领导审核。

(二)报送材料内容

报送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

1.电子文档:

1.1文件夹名:××××学院2020-2022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

1.2立项论证报告文件名:××××学院××××年××××项目立项论证报告(每个项目一个,模板见附件1)

1.3项目汇总文件名:××××学院2020-2022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模板见附件2)。

1.4项目申报文本名:××××学院××××年××××项目申报文本(每个项目一个,模板见附件3);

2.纸质文本

2.1 ××××学院××××年××××项目立项论证报告;

2.2 ××××学院2020-2022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汇总表及清单表。

3、材料报送

电子文档按要求发送至gzc@lynu.edu.cn(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学院2020-2022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各个文件按要求命名,压缩文件夹发送)。

联系人(电话):杜老师、谷老师(68618152)。

电子文档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相应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成均楼A114)。

4、报送时间安排

2019年7月3日至7月12日,过期视为不需申报。

 

 

附件1:××××学院××××年××××项目立项论证报告.doc

附件2:××××学院2020-2022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部门三年规划滚动项目库.doc

附件3:××××学院××××年××××项目申报文本.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