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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05月02日 阅读: 来源:admin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据《洛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见附件1)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我校国有资产报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报废工作程序:

(一)填写待报废资产清单

根据待报废资产类别,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填写本单位《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2)、《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见附件3)、《待报废家具清单》(见附件4),并在填报后对待报废资产与清单对应核实,确保账物一致,核实无误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二)提交待报废资产清单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填写完整的待报废资产清单上交学校相关部门,待报废资产由各部门暂存。

1、《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2、《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和《待报废家具清单》交后勤管理处。

(三)核实上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对收到的待报废资产清单进行汇总,并对相关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对经核实符合本次报废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批准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审批处置

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待报废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报废后账目核销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安排。

二、国有资产报废工作安排

(一)提交待报废资产清单截止日为2018年6月10日,校属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科孟雨欣处,同时电子版一份发OA邮箱。《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和《待报废家具清单》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交至后勤管理处李红生处,同时电子版一份发OA邮箱。

(二)核实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对收到的待报废资产清单进行汇总,并在6月15日至6月30日对相关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核实。

(三)审批处置阶段为2018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对经核实符合本次报废范围内的相关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批准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研究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标、中标公司对报废的资产进行回收,最后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负责账目核销。

三、本次报废国有资产的范围

(一)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目前已闲置且无修复价值的资产;

(二)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资产;

(三)不能迁移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资产;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洛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校发[2018] 63号)的规定做好国有资产报废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防止资产流失,提升我校资产使用成效。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孟雨欣 68618153;李艳波 68618152

(二)后勤管理处:李红生 68618238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附件2:《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3:《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

附件4:《待报废家具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