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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专家库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10月08日 阅读: 来源:admin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豫科条〔2018〕29号)文件精神,现在启动省科研设备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专家库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征集条件

1、受聘于省内法人单位,从事科研仪器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在本行业中技能突出的专业人员,也可酌情选聘。

2、熟悉所在领域的发展状况,具备科研仪器相关知识,熟悉大型科学仪器管理、使用及运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符合要求的专家可登录省平台(http://www.hniss.cn)自行注册填报,专家需上传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

首批专家申报推荐时间截至2018年10月31日,后期采取常年申报、定期审核方式纳入专家库。

四、审核确定

省平台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进行汇总及资格审核,综合考虑研究方面、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等原则,确定入库专家人选,组建专家库。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