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 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 号)及《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3〕4 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以下十位同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12244023 吴书佳
212244041 谷雨萌
212214064 丁亚坤
222244097 高月月
232244116刘展硕
242242018 魏嘉龙
242242045 冯栋阳
242242046 赵明慧
242242048 王俊鸽
242212042 张明霞
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各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