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 2023 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 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2〕14 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以下四位同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22244032 吴金亚
212244062 刘柯童
212244021 王倩倩
212244122 翟思政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各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