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 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以下七位同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82244153 相晓龙
182344225 冉慧萍
182344219 王烁燃
192244047 刘慧利
202244269 鲁颖柯
202244041 张俊凤
202244130 王付波
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学院A12-204室。
电子商务学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