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0:00     


为保证2016年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将自今日起启动2016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最新修订的《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2016年我校校内预算编制将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基本平衡”的总原则进行。请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按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2016年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做实、做细、做好收入支出预算。

二、编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1.办公费、部门业务接待费等包干使用经费的预算暂按上年标准填报,具体预算由学校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一般项目经费:在申报预算时需填写支出预算申报明细表。填写时,需注明2016年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实施计划、资金需求等。

3.部门归口经费:根据学校机构职能,部门归口经费由管理部门申报预算,如人员经费由人事处申报,教学运行等由教务处申报,学生活动经费、奖助学金等由学生处申报,学校公务用车、接待费等由党政办申报,教学设备的购置及维护、实验室建设及实验设备维修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申报,校区水电等运行经费、各类修缮费用由后勤管理处申报,网络建设与维护由网管中心申报,学科建设、研究生教学、科研等方面支出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科研处申报,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经费、外教专家等费用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其他各教学单位、管理部门如有该方面的经费需求,需统一报送给相应的归口经费管理部门,由归口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并纳入该管理部门预算后,统一报财务处。

4、报送时间等说明

(1)2016年 3月4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的预算发送财务处计划财务科。涉及归口管理的重点项目预算,由管理部门(教务处、国资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后勤管理处)汇总,于2016年3月7日前发送至财务处计划财务科。

(2)校内预算需纸质与电子数据各一份。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经单位相关会议研究、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财务处成均楼C座106室,电子数据根据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发送至

财务处: jhcwk@lynu.edu.cn邮箱。

后勤管理处: llt@lynu.edu.cn邮箱。

教务处: jwc@lynu.edu.cn邮箱

学科建设处: kyk2012@126.com邮箱

(3)有关预算表格填报问题,请拨打电话:686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