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作为洛阳师范学院的一名大学生,我郑重承诺:
在校期间,无论参加何种考试考核(期末、四六级、考研、考公务员、补考等),自己首先做到不违纪、不作弊,并且不为任何人的违纪、作弊行为提供方便,不参与任何违纪、作弊活动,做一个诚信的人。
一、考试违纪处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对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者,视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2、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3、学生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以及其他作弊或扰乱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考试作弊带来的后果
1、在校期间取消入团、入党、贷款等资格;
2、当学年不能评优评先、评定奖学金,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扣发生活补助一学期;
3、课程考核(含考试、考查)作弊或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4、处分文件要载入学生档案,对今后的就业甚至一生带来不良影响。
三、考试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1、牢记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缓考手续。
2、考试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证)。
3、考生除带考试必需文具外,不得将任何书籍、作业、计算器、纸张、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考试中不得乱坐座位、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互换试卷、偷看别人试卷、夹带书籍字条、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等,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
4、进入考场着装整齐,否则严禁进入考场。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承担后果。
考生学号: 考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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