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小区2024-2025年度暖气供应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暖气报停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暖气报停流程及条件
1.业主凭产权和身份相关证明于2024年10月20日-26日17时前到物业办公室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申请停止供热的业主无拖欠供热费用情况。
3.申请停止供热的住户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或拆除)。
4.停供后不影响其他业主采暖。
5.需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二、申请办理暖气报停注意事项
1.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季。往年已办理报停、当年继续报停的,需重新申请办理报停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停手续的,按正常采暖收取费用。
2.因小区暖气是串联运行方式,为充分保障大家的共同权益,所有业主都有责任对入户主管道及自有供暖设施进行管理,避免供暖期间因跑、冒、滴、漏等问题对自身和其他用户造成财产损失。
3.申请暖气报停的业主,原则上需自行拆除暖气片,确保主管道畅通,经物业服务中心现场查验后,方可办理封暖手续。
4.业主在维修或拆除暖气前请告知物业办公室,一定注意关闭进、回水主阀门,禁止带压、带水作业。
5.报停期间,业主仍有义务对入户主管道及自有供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修。因业主对自有供暖设施检查不到位或家中无人造成管道漏水,给自身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
6.供暖期间凡私自拆封的,一律按正常采暖收取费用。
7.申请暖气停供的业主,请于2025年3月1日-15日期间与物业办公室联系进行暖气验收、拆封。未在规定期限内验收、拆封的,按正常采暖,全额收取暖气费用。
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