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及《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洛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洛师学〔2026〕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2026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评选程序
学院根据前期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并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一)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对象。本环节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时已完成,如另有符合评选条件(三)直接推荐的,请在4月17日17:30之前将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至2873799938@qq.com。
2.学院推荐。学院对前期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