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复试录取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或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向)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全日制 |
18 |
本计划为初步分配计划,后期会根据学校总体招生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学校发布的《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及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https://sites.lynu.edu.cn/yjs_xk(研究生招生网站)
(二)调剂条件、要求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三、复试组织形式与组织管理
(一)复试组织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学院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
2.学院成立由相关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立秘书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项考核。
3.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现场独立评分。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复试组织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复试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同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基本分数线,都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A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各专业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提高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学院在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不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会适度扩大差额比例,若生源少于差额比例,合格生源全部参加复试。
(四)复试要求。
1、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需准时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入场。
3、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小组各设一名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复试时间与内容
(一)笔试
考试科目:《音乐教学论》
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11:00
考试地点:G1-207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音乐学院A201
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A202,进行考试纪律宣读等准备;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考生依次进行业务技能展示,并按答题时限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考生面试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
面试内容:
(1)技术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声乐演唱;钢琴自弹自唱;选考内容(钢琴演奏、舞蹈、器乐演奏<琵琶、古筝、小提琴等专业性乐器或竖笛、陶笛、口风琴等小型乐器>等,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评委根据考生整体技能素养综合评分(时间10分钟)。
(2)微格教学面试
每位考生以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课程为内容,进行微格教学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结合试讲内容对考生的综合素养及音乐教育专业能力进行评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2 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因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受到处罚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其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与调查,可以采取面谈、函调、派人外派的形式进行。
(4)职业素质考核
通过答辩,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职业素质考核评委根据考生答辩能力进行评分。
(5)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几方面来考查考生外语口语水平(时间2分钟)。
(三)调剂笔试与面试
参考一志愿复试内容,具体时间根据调剂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考生。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线下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14:00
线下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音乐学院A座418办公室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限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应届生)。
2.思想政治审查材料。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审查表见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3.大学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4.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5.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并手签姓名)。
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院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过程:
1、所有考生按面试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行候考。
2、考生入场,做自我介绍(包括大学期间学习经历,取得的成绩获奖,参与音乐教育相关的活动或教育实习心得,对教师职业的理解等);不要介绍姓名、学校、家庭住址等泄露身份信息的内容。
3、考生一次完成面试内容,依次为技术能力考核、微格教学试讲、思想政治素养、职业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4、综合技能面试:声乐演唱部分对非声乐专业的学生不做专业性要求,考查学生乐感、音准、音色等,能够满足中小学教学需要即可。钢琴自弹自唱曲目为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歌曲随机指定。选考内容可根据考生个人情况任选(钢琴作品弹奏、器乐演奏、舞蹈等)。
5、微格教学面试:学生进行不超过8分钟内的微格教学试讲,评委可根据其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6、外语口语能力: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对话,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7、考生离开考场到休息室等待全部考试结束后离开。
七、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中技术能力测试40%,微格教学测试比例为40%,职业素质测试比例为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比例为10%。
八、拟录取
1、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中面试和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结果由校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公布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官网。
4、拟录取者应依照《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以《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官网相关通知为准。
十、监督和复议
我院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学科教学(音乐)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通过正当渠道向我院反馈。
(一)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提出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复议。电话:0379-68618364 18336758715。
(三)复试期间,研究生处和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9-68618231,邮箱:lynuyz@lyn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379-68618034)。
音乐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