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申报条件:(1)在校期间,每学年都有校级及以上荣誉;(2)完成规定学分,能够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现象,没有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纪律处分但处分已解除;(4)体育成绩达到体测标准;(5)在某个方面特别优秀或为学校为社会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学生,可报请学院研究决定;(6)优秀毕业生在离校前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发生违反校纪行为的,撤销所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2.材料上交内容及截止时间:在5月10日中午12点前,上交附件一《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同意栏内容的字迹不用消除)+个人荣誉清单+显示备注的成绩单+原件(审核完后即归还)
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标准具体参看《学生手册》(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荣誉称号评定)参见附件三。材料上交内容与时间:5月10日中午12点前,上交审批表(到417办公室领取纸质版)+个人荣誉清单+显示备注的成绩单(可在成绩系统里直接打印)
如有疑问请拨打:0379-68618395咨询李老师。
附件一:
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二:
2018-2019学年校级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三:
校发【2017】291-关于印发《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