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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度困难生认定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17-08-21 人气:

     


音乐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度困难生认定的通知:

(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贫困生认定,要求每年一认定。

(2)2014、2015、2016级(含专升本)在校生务必在9月份开学重新提交贫困材料,困难材料为两级证明以上即可(包含两级),材料以下6种其中一种即可:1家里有低保,本人或者父母的,交原件复印件;2国家扶贫户,交扶贫卡、 有扶贫门牌复印件;3残疾证,本人或者父母的,交原件和复印件等;4当地部门手写困难材料加盖当地公章;5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打印并手写填写完整信息(网上也有)加盖当地公章,电子版已经发到各班班干部群里;6当地部门规定的材料加盖公章,盖章签字落款日期为2017年以后等。

(3)之前所有贫困生库人员重新交材料重新认定,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音乐学院资助服务办,办公室不接受学生个人上交。为了不影响9月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认定材料上交时间截至9月14日中午12点,过期不再办理,并影响9月份奖助学金评定。

附件: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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