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贫困生认定,要求每年一认定。
(2)2015、2016、2017级(含专升本)在校生务必在2018年重新提交贫困材料,困难材料为两级证明以上即可(包含两级),材料以下6种其中一种即可,1家里有低保,本人或者父母的,交复印件;
(3)国家扶贫户(建档立卡),交最新扶贫卡、 扶贫门牌、明白卡、扶贫手册等复印件;
(4)残疾证,本人或者父母的,交复印件等;
(5) 当地部门手写困难材料或者打印材料加盖当地公章(至少两个公章);
(6)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打印并手写填写完整信息(网上也有)加盖当地公章,电子版音乐学院网站也有;
(7) 当地部门规定的材料加盖公章,盖章签字落款日期为2018年以后等。
(8)之前所有贫困生库人员重新交材料重新认定,不交视为放弃资格,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音乐学院资助服务办416办公室,办公室不接受学生个人上交。为了不影响在校生2018年9月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认定材料上交时间截至2018年6月29日中午12点,过期不再办理,并影响9月份奖助学金评定。
附件一:家庭情况调查表
http://183.170.0.11/system/uploadfile/2018/0613/201806130317231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