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2015年,全校师生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新校区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进取,努力拼搏,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我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教育作用,在全校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开拓、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树立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校风,进一步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把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根据洛师发〔2003〕15号《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五创两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评选2015年度“五创两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评选分为7大类,分别是文明部处、文明院(系)、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文明教工和文明学生。
1、文明部处、文明院(系)的评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首先,由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文明部处的单位必须是近两年获得市以上奖励的单位,申报单位要填写申报表,写出自查、申报报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信箱(dwxcb@lynu.edu.cn),纸质版报送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均楼A329,联系人:张继华,电话:68618027)。其次,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有资格参评的单位通知其被考评时间,由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考评组,严格按照文明部处、文明院(系)考评细则对其进行考评。考评的程序:(1)听取单位创建情况的汇报(汇报形式为PPT,时间不超过15分钟);(2)现场察看相关的档案、资料;(3)实地察看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工作、学习秩序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一年来创建工作的实际,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文明部处、文明院(系)候选单位。
2.已被确定为文明部处、文明院(系)的单位不足5年的不再重新申报,但要按照考评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情况须书面报校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考评组将根据管理规定对这些单位进行复查。如若复查发现问题,将予以警告甚至撤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3.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文明教工、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各党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以及申报表格上报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深入动员,认真部署。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五创两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动员、组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评选过程变成全校师生员工赶超先进、接受教育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各党委(总支)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对照“五创两争”活动评选条件,积极慎重地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教育作用。各项申报材料要于4月20日前上报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不候。
3.各单位申报报告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处汇报情况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