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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版)

  • 来源 时间:2021-12-03 人气:

     

 

第一部分  工作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是全面客观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手段,是在校学生组织发展、评优评先评奖、学生资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应坚持科学、客观、全面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工作要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学生德育量化作为一门课程,每学期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道德、日常管理、社会实践、科技创造、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内容。

一、音乐学院学生德育量化小组工作机构

音乐学院学生德育量化工作小组分学院、班级两部分,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主要负责学生德育量化制度的制定,监督各班级的执行情况,接受学生意见反馈,裁定德育量化执行中的新情况。

学院以学生会执行主席、学习部为主;班级以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为主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组  长:池琳琳

副组长:郭  聪、焦鑫鑫、邢艺潆、万永强、刘士英

二、活动成绩的执行权限

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分管年级的德育量化工作。

(一)班级日常活动部分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

1.学习委员在月内做好活动备注,在月末统一制作加分条,加分条由学习委员交于学习部审核后公示;

2.在公示期内,如有人反映量化分有误,见加分条进行补加,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公示完毕,上交学习部存档。

(二)团学各部门活动由部门部长负责。

1.部长在月末向学习部上报本月活动情况;

2.活动情况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比如工作安排表、照片、文件等以证明该情况属实;

3.由学习部制定各项活动加分明细,各部门、班级第一负责人负责;

4.加分条一式两份,分管辅导员签字盖章,正本上交学习部备查,副本分发各班级核加量化分。

5.各部门各班级需要在规定时间完成学院、年级所下达任务,如超时则本月量化作废,学院一概不再受理;

(三)辅导员负责的学院临时性活动,由活动负责老师亲笔签字后直接下发各班级执行;

(四)教学老师负责的学院活动由负责老师签字,由学院团委书记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审核签字后,做相应处理;

(五)校级学生干部量化加分按照校级部门出示的加分条(盖章有效),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加分;

(六)参加其他学院的各项活动由该学院出示加分条(盖章有效),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加分。

学生德育量化成绩以班级工作小组汇总以上五方面加分条后的结果为准,最终结果由各年级辅导员签字后生效。所有的加分条情况都必须保留至本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完毕。

三、德育量化成绩的公示和计算时限

(一)德育量化成绩计分时限。每学期的开学之日到当该学期的结束之日。德育量化成绩的计算时限以每学期为单位。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

(二)各班学习委员为本班量化分的核算负责人。采用每月月末核算一次的方式。(如有异议需变动,必须由分管该年级辅导员签字方可改动),奖励分数不受这个时间限制;暑假和寒假重大活动产生的量化分一律计入下一学期;

(三)德育量化成绩的公示。

分为两种:

1.班级以月、学期为时间段进行班级内部的公示(QQ群、微信群等)。

2.每学期末,学生会学习部汇总所有年级、班级的学期量化成绩进行学院公示(在音乐楼大厅统一张贴)。

3.如有疑问的,须在公示期提出;公示期(三日)结束后量化成绩将不再改动。

四、德育量化成绩的组成

德育量化成绩由三大部分组成:基础分、活动分、奖励分。

基础分:每学期为40分,旷课、旷会等违纪将扣除基础分;

活动分:上限为40分,包括集会、劳动、文体活动、宣传报道等;

奖励分:上限20分,包括干部、学习、活动、专业竞赛获奖加分等;

基础分+活动分≤80分,基础分+活动分+奖励分≤100分。

五、加分条的使用填写、保管

1.学生活动的一切加分应以加分条为准。

2.一切含有加分的活动都必须在加分条上注明加分事项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加分原因。

3.加分条可以向学习部代为索要,否则,一切的自行加分行为均视之无效且学习部将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追责。

4.辅导员签字的临时加分条可在学习部进行调整。

5.加分条分别由学习部和各班学习委员保管。临时加分条由学习部保管。


第二部分  德育量化考评细则

一、基础分:(40分)

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异、无不良记录即可获得满分。

有以下情况者扣基础分:

1.上课有迟到、早退现象的一次按一学时计算减1分,旷课一次扣5分,旷早操一次扣5分,指点天下未打卡一次减2分,晚归一次扣3分,洛师小筑未打卡(每天上午12:00前)一次1分。指点天下3次未打进行学院通报,洛师小筑3次未打(每天上午12:00前)进行学院通报。

2.宿舍储存、使用违章电器,一经发现,通报批评,按照《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分别减5分/次和10分/次。

3.宿舍脏、乱、差等,被通报批评,一经发现,宿舍每人扣2分/次。

4.缺乏社会公德,损害公物、破坏环境等不道德行为者扣2分/次。

5.无故不参加学院的集会一次按两学时计算扣2分/次。

6.有酗酒、公共场合抽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者,一经发现,通报批评,扣5分/次。

二、活动分:(40分)

1.劳动2分/次,如果超过两小时,可以适当上浮,最高一次劳动不超过5分。

2.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会、讲座、报告等集体活动,原则上2分/次。

3.在学院网页上投稿2分/篇;在其它网络媒体发表稿件2分/篇;一篇稿子在多个媒体上出现额外加1分/次,每名学生每学期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4.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20分/场,两人合作15分/人/场,多人合作人数*分数不超过40分。

5.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内外义务演出活动,排练和演出2分/次,原则上国家级活动总分数不超过20分;省级活动不超过15分;校市级活动总分不超过10分;学院级活动不超过5分;活动级别如对我院影响较大,可以适当上调。

6.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生活动比赛,参加者加2分,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7.义务献血8分/次(两次献血必须间隔6个月,不鼓励体重低于男60kg、女50kg、体弱多病者献血)

8.参加新生迎新、军训、运动会、暑期社会实践、牡丹花会等相对来说时间长、耗量大的活动,应根据活动时长,参与范围等因素,在活动开始前制定相对详细的量化分方案,原则上控制在10-20分。

9.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当年根据洛阳师范学院量化管理规定获学年量化加10分。

三、奖励分:(20分)

1.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加8分,六级加15分。

2.在国家、省、市、校的报刊、杂志、电视台发表新闻(新闻中含有洛阳师院音乐学院字样)每篇分别奖励20、10、5、2分;一稿多投以最高的计算。

3.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奖励5分/次。

4.被学校、学院通报表扬奖励5分/次、3分/次。

5.个人或者团体参加国家、省、市、校、院级专业竞赛获奖的分别奖励(证书为准)。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

国家级个人(团体)

16(8)

14(7)

12(6)

8(4)

省/市级个人(团体)

10(5)

8(4)

4(2)

2(1)

校级个人(团体)

5(3)

3(2)

2(1)

1(1)

院级个人(团体)

3(2)

2(1)

1(1)


不分等级的证书可以根据活动的重要程度在一等和二等内选择。

6.学生干部

(1)学生干部依照干部工作管理条例完成工作职责。

党务办主任/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助理团团长:10-15分

党务办副主任/助理团副团长:10-14分

部  长:8-13分

副部长:8-12分

班长、团支书:8-15分(根据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调整,1年之内5-8分,1-2年8-13分;2-3年13-15分)

委员干事:3-8分

宿 舍 长:0-5分

校级学生干部: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反馈的工作业绩,按照学院同等级别干部职务加分核加。

(2)各部门学生干部根据工作业绩以及期末评议上下浮动。

对于没有明确排名的部门,首先参考部门所属(学院团委、学生会、助理团)上级的成绩来确定,其次由专管辅导员根据部门重大活动的表现给予适当调整。

(3)班长、团支书分数的上浮参考学院党务办、团委、学生会、助理团对其工作业绩的评价;其次考虑该班级是否获得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及在重大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4)学生干部担任多个职务以最高职务计算。

(5)学生干部参加例会迟到者扣2分/次,无故旷会3次通报批评并解职。

(6)学生干部在职期间有严重失职,并对学院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由分管辅导员单独处理。

(7)由于工作原因产生的扣分不影响基础分和活动分。


第三部分  团学干部各部门活动分

本着使团学干部各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争优创先、奖惩分明、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本量化分制度。

对于分管部门举办活动取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名次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活动分。对于无故旷会、迟到或未完成各部门基础工作者,按量化分细则表上的处理方法扣分,活动奖励分也将给予酌情扣分直至取消所有奖励分。

为了对学院学生量化分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有一个更好的保障,规范学院的量化统计流程,特此将量化细则加分流程每年修订一次,具体如下:


一、党务办


党务工作部

协助学院各项党员发展工作,入党材料审核、整理,准备党支部大会各项会议资料,组织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管理与维护等。

(1)材料及信息的整理审核及跟进、组织党支部大会、党课组织、讲解填写材料等,前8周为基础工作(含值班)计入奖励分;

(2)材料整理3-8分/次(以工作强度和时长定),党课跟进2分/次。


二、团委


(一)组织部

完成校团委组织部下发的各项任务,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入党推优、毕业生团组织关于转移工作、整理档案等基础团务工作。

(1)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材料汇总整理(含值班)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超过8次基础工作量后每人2分/次;

(3)新生档案整理2-5分,依据工作强度浮动 ;

(4)团费收缴工作2分/次;

(5)先锋杯、活力杯、挑战杯等活动,材料收集汇总2分/次,参与组织团支部活动的负责人根据举办规模、时间、活动效果加5-10分。

(二)青志部

负责完成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各项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征集、报名、组织工作,为参加志愿服务同学在志愿云系统发布审批志愿服务项目、录入志愿服务时长。

(1)部门成员参加4个志愿活动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文明劝导员每人2分/次;

(3)超出基础工作量后根据活动类别计入活动分,如养老院、金雨点、图书馆活动每人2-4分/次;

(3)龙门石窟演出、牡丹文化节演出、洛阳市音乐会演出每人5-10分/次,根据活动强度上下浮动;

(5)其他志愿服务,每人1-5分/次,根据时长和强度上下浮动。

(三)实践部

负责学院组织的各类演出及班级实践演出活动,以及暑期社会实践筹划组织及后期材料整理汇总。

(1)班级实践演出以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超出后彩排、演出每人2分/次;

(2)参与活动彩排+演出每人5分/次,单独彩排或演出每人2分/次,大型活动视时长及活动强度浮动。

(四)纪检部

负责学院课堂考勤、活动秩序维持等工作。

(1)学院活动维持秩序工作以及课堂考勤汇总以前8次为基础工作计入奖励分;

(2)基础工作超出8次后,活动秩序维护每人2分/次、课堂考勤每人1分/次、考勤汇总每人2分/次,文明监督岗考勤、执勤1分/次。

(五)教学信息部

负责完成教务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各班教学相关信息整理与反馈。

(1)整理和反馈有效教学信息以前8次为基础量计入奖励分;

(2)超出基础工作量后,每人2分/次;

(3)校长杯活动每人5分/次;

(4)新生入学考试每人3分/次;

(5)部门其他工作,根据工作强度具体加分。

(六)宣传部

对接完成校宣传部各项工作任务和学院各项宣传任务,挖掘和选树学院先进典型,做好学院文化建设。

1.宣传-文字部

负责学院相关重要活动跟踪记录报道,撰写新闻稿件。

(1)写稿前4篇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改稿以前6篇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3)超出基础工作量每篇3分(上校网或外网另加2分,被多个媒体采用的取最高值加分),改稿每篇1分。

2.宣传-新媒体编辑

负责收集学院重要活动素材,影像资料采集,文案资料编辑修改直至发布等。

(1)微信/抖音4篇为基础,微博6篇为基础,审核8篇为基础,完成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超出基础工作量后,微信/抖音2分/篇,微博1分/篇,审微信/抖音1分/篇,审微博0.5分/篇,转载文章部员1分/篇,部长不加分,党史感悟部员1分/篇,部长审核0.5分/篇,抖音结合作品的质量考量。

3.宣传-摄影摄影

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的全程跟踪拍照摄像任务,后期照片挑选精修、视频剪辑整理,定期整理学院历年影像资料整理、剪辑,学院重要主题宣传展板制作、大厅展板展架规划维护等工作。

(1)拍照/摄像、照片整理/视频剪辑6次为基础,超出一次拍照/录像2分,(以两小时为基础,每多一小时另加1分), 做展板3分。

注:值班1分/次 ;撰写和制作相关培训ppt 2分/次;YQ稿件撰写,被学院选中推送至学校2分/篇;被省委宣传部采用5分/篇,被中宣部采用10分/篇;

注:各班宣传委员,及班级同学均可向学院投稿(文字、抖音视频等),被采用的一篇加2分;其他临时性活动,根据活动内容和时长,与主管部长老师商量确定。

(七)主持团

培养学院合格主持人,定期排练、考核,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主持活动。

(1)日常排练以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超过8次后1分/次;

(2)主持一场活动+写主持稿4分/次,彩排2分/次;

(3)参加学院及学校主持人大赛的,按照奖项等级加奖励分。



三、学生会


(一)办公室

负责学院以及团学干部各部门各种文件的制作和事件的通知工作,和团学干部例会参会人员情况和会议记录。

(1)例会参会出勤和会议记录计入奖励分;

(2)制作各部门或学院需要的表格,6次以后加1分/次;

(3)重大活动的组织、排班、值班等2分/次;

(4)制作打印荣誉证书等加2-5分/次,依据工作强度浮动。

(二)学习部

负责学院各班同学的量化成绩、文化课成绩及综合成绩的核算和排名,每个月琴点的核算,组织学院各类比赛等。

(1)前8周算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组织英语演讲比赛、十佳教学明星、学子论坛、河洛大讲堂、新老生经验交流会和考前动员、特色活动等,工作人员加2分/次,参赛人员加2分/次,获奖人员加2分/次,同时根据获奖级别加奖励分。

(三)文体部

承接校级文艺、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及组织学院学生参赛,协助开展院内各项活动。

(1)前8周算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组织校园歌手大赛、恺撒堡等特色活动,工作人员加2分/次;

(3)组织篮球、足球、排球等各类体育项目训练和比赛,5次以后加2分/次、参赛人员加2分/次、获奖人员加2分/次,同时根据获奖级别加奖励分。

(四)生活权益部

对接完成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各项工作。

(1)前8周算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组织百城千校光盘行动、宿舍文化节、跳蚤市场、315维权等特色活动,工作人员加2分/次,同时可参与其他部门或学院组织的活动,按照活动等级给予相应量化。


四、助理团


(一)就业部

统计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就业率,与校就业中心做好相关工作对接。

(1)就业材料及信息统计与录入,每人以8次为基础工作量(含值班)计入奖励分;超出工作量2分/次;

(2)举办学院及学校联合举办的招聘会5分/次;

(3)举办职业规划大赛、简历大赛、启梦大讲堂等部门特色活动,工作人员2分/次,参加者2分/次,同时根据获奖级别加奖励分。

(二)考核部

负责学院早操、早自习考勤及学院评优评先工作。

(1)考勤汇总每人次以8次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超出工作量大一1分/次,大二2分/次;

(2)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工作人员2分/次。

(三)资助办

负责学院奖学金、助学金材料表格及名单汇总与筛选。

1.基础工作:每学期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含值班)计入奖励分;往后超出的基础工作量按工作分类进行活动加分;

(1)收集各年级奖学金材料、总汇、录入表格、备份(基础工作);

(2)收集各年级助学金材料、总汇、录入表格、备份(基础工作);

(3)收集审核各年级贫困生材料证明,整理、汇总、备份(基础工作);

(4)收集各年级冬补材料名单总汇(基础工作);

(5)进贫困生宿舍送温暖活动(基础工作);

(6)收集各年级贷款回执单整理并存档备份(基础工作);

2.其他活动

(1)物品领取、发放(活动分)每人2分/次;

(2)征集诚信校园行投票截图、统计、汇总(活动分)每人2分/次,参赛作品获奖加5分(加活动分);

(3)奖学金、助学金审批表汇总每人2分/次;

(4)资助系统的审核、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检查及上报,每人2分/次;

(5)发展性资助项目材料收集与整理,每人2分/次。

(四)礼仪部

负责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颁奖仪式。

(1)日常训练以8次为基础计入奖励分;

(2)日常训练超过8次后,每人1分/次;出活动彩排每人2分/次,正式活动每次2-5分(依据活动时间和强度浮动)。

(五)安全信息部

负责对接学校安全信息部各项工作任务,学院周日晚点名、返校率统计、每周工作通报活动、晚归统计、打卡情况汇总等工作。

(1)每人以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基础工作量超过8次后,每人2分/次,新生信息统计、学生证注册存档、火车票充磁,按工作时间工作量每次加2-4分(依据时间浮动),制作巡夜表2分/次。

(六)心理部

负责对接学校心理中心各项工作任务,新生入学心理普查等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有关(如心灵影展、心灵大使、心灵剧场、心理委员及信息员培训等)活动。

(1)每人以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含值班)计入部门奖励分;

(2)心灵话剧、心理讲座、心理中心参观、信息统计、健康培训等活动,工作人员2分/次。

(七)管理部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处下发的各项活动,征兵宣传制作或收集宣传资料。

(1)每人以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基础工作量超出8次后,每人2分/次;

(3)季度性医保缴费工作(医保缴费、退费、补缴费用等),每人2分/次。

(八)劳动部

负责学院教室、大剧场、音乐厅等卫生打扫组织和检查等工作。

(1)教室、宿舍卫生检查前8次为基础工作量计入奖励分;

(2)超出基础工作8次后,每人2分/次,义务劳动2-5分/次,以活动时间和强度浮动。


五、九团二社


九团:混声合唱团、男声合唱团、青年民族乐团、交响管乐团、管弦乐团、歌剧团、古筝艺术团、流行乐团、舞蹈团;

二社:曲苑社、梨园社;

乐团的量化构成分别为基础分(排练分)+演出分+加排分,以上三项总分统一加到活动分里;

具体加分细则如下,学习部严格按照以下细则进行统一加分;

1.团长加奖励分5分;

2.排练:全勤20分,请假或因故未排练扣2分/次。

3.演出:根据演出级别加相应的分数,原则上国家级活动总分数不超过20分;省级活动不超过15分;校市级活动总分不超过10分;院级不超过5分(活动如对我院影响较大,可以适当上调)。

4.加排分:加排练一次加2分,加排总分不超过演出上一级别演出分数。

 

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归音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公示期为期三天(2021.12.3-2021.12.6),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学院团委办公室0379-68618359。

 

                          音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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