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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信息公示

发布作者:yjs |  发布时间:2023-03-27 10:23:28 |  访问量: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现将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加分政策考生的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以下数据会根据教育部审核结果及时更新,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79-6861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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