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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寄送体检报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yjs |  发布时间:2023-05-18 11:26:48 |  访问量:


依照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调取人事档案(以下简称“调档”)、寄送体检报告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事宜

1.调档对象

被我校拟录取的所有全日制考生,“定向”和“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

2.调档时间

拟录取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调入拟录取学院。

3.调档要求

(1)登入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0482/main/user/index注册,进入硕士招生—调档函菜单,进行调档函下载,彩色打印后填写个人信息进行调档。

(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6月30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见附件1),并在6月30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拟录取学院。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1.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放在人事档案中邮寄,须本人携带于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二、寄送体检报告

1.寄送对象

被我校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寄送时间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报告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拟录取学院另有规定的按照拟录取学院要求执行。如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体检报告,请联系拟录取学院说明情况。)

3.注意事项

(1)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寄送到拟录取学院(拟录取学院另有规定的按照拟录取学院要求执行)。

(2)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寄达的人事档案将退还原单位。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入

省内考生:本省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网上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系统转入地址:中共洛阳师范学院XX学院XX党支部。(党支部对应名称见附件2)。

省外考生:全国范围内(跨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提交纸质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由转出单位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如所在省份与河南省系统联网,也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党组织:XX学院XX党支部。(党支部对应名称见附件2)。

2.团组织关系转入

我校将于新生入学报到后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工作。

3.党团关系转接如有疑问,请联系各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

四、其他事宜

1.拟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的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录取。

2.正式录取考生,预计在6月底通过EMS寄发录取通知书,请在6月15日前登入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0482/main/user/index,进入硕士招生—调档函菜单填写或修改个人邮寄信息,录取通知书按照个人填写地址发放。

3.拟录取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等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之后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寄送的“入学须知”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


 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2:党支部对应名称.xlsx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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