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内容
1. 专业认知:对新闻学专业的基本认识。
2. 专业知识:对新闻学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
3.专业综合素养:考核学生理解、处理社会事务和社会交往、沟通的能力。
二、考核方式
面试和笔试相结合。
三、考核时间
1月6日13:00
四、考核地点
A9-314
五、考核具体要求
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学生先参加笔试,再参加面试。面试时,要求学生回答考核人员随机提出的问题。
六、接收办法
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的综合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考核小组:李正学(组长)、李姗姗(副组长)、于正凯(副组长)
小组成员:李丹丹、蒋琳、赵尚、葛华飞
备注:本考核方案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制定,解释权归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