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热爱影视专业和新媒体技术,撰写过影视文章或拍摄过视频短片,具有主动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接收办法
申请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材料。如果在校期间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校纪校规处分等,应主动告知。如有造假或隐瞒,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12日14:00—16:00
四、考核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具体情况如下:
1.专业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
考试科目:影视艺术导论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2.专业面试:
个人介绍每人时间3分钟,创作思路阐述每人5分钟。个人介绍分值为20分,即兴评述分值为80分。
(1)个人介绍
对个人基本情况进行介绍,陈述对专业的认识,转专业的原因,展示个人特长等。
(2)创作思路阐述
根据给定的题目要求,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并回答问题。
备注:本考核方案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教研室制定,解释权归广播电视编导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