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7:34     责任编辑:xwxy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请各年级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校级评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及其所在学院的教学班集体。(未按时注册者,取消该学年度荣誉称号授予资格。受违纪处分者解除处分后,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二、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通知群中附件,校级学生干部经个人申报,由学生处、团委会同所在学院联合向学校专项推荐评审,按照评选条件,直接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指标。

    四、时间安排

    9月14日,学院根据学校正式文件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到各班级;

    9月15日-9月19日,进行学院各年级评选工作;

    9月20日-9月24日,进行学院评审、公示等工作;

    五、评选条件

    具体见《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校发〔2025〕66号)文件要求。

    六、具体开展

    个人荣誉称号在学院评定工作程序为:学院公布条件和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名单,个人主动申报并填写审批表,班主任审核确定候选人,学院班级民主评选,学院研究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职能部门复审、公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在学院开展)

    个人荣誉称号在书院社区评定工作程序为:书院社区公布条件和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名单,个人主动申报并填写审批表,辅导员审核确定候选人,书院班级民主评选,书院社区研究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职能部门复审、公示。(优秀学生干部在书院社区开展,具体等书院社区安排)

    学院开展的评优评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考综合测评成绩、班主任评议、年级评议、学院(书院)评议等因素进行综合对比后推荐。

    先进班集体评选各班负责人自主申报。

    七、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结合实际,根据学院评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2.各年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的评选指标评选,不得克扣、拆分指标数。各年级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

    3.各年级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学生德育量化成绩等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视情节轻重,按校规校纪处理。

    4.各年级在评选过程中,严禁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收受贿赂或设置过分附加条件等,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在评选过程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接受学生监督。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6年9月14日